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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32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8日  点击数:123

    你们提出“关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取消对律师进行二次身份验证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合肥法院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并对你们在相关问题上的关注及所提建议,深表赞同和敬佩。

    就你们提案中所反映“律师进入法院除验证律师证外还进行身份证登记”的情况确实存在。究其根本,还是当前法院严峻的安全保卫形势带来的影响。近年来,全国先后发生多起法院干警遭报复伤害的恶性事件,当事人冒充律师、公诉人员进入法院的有之,携带违禁物品、管制刀具进入法院的有之,严重侵害了法院干警生命财产安全,干扰了法院正常办公秩序,法院安检工作形势越来越严峻。为做好法院安全检查工作,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自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先后在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律师阅卷室、律师休息室,并配备必要的桌椅、饮及上网设施等,2018年,全市两级法院均建立了律师专用通道,为律师参与诉讼创造良好的环境,有力促进双方的良性互动和职业互信,积极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

    直以来,我院高度重视政协提案、人大代表和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收到市政协340号提案后,院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提案,由分管院领导牵头,法警支队、司装处、信息处具体抓好落实。法警支队组织全体法警召开了安检工作座谈会,法警支队支队长领学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统一了思想,积极维护律师执业权利。411日,分管领导带领有关部门人员到省律协征求律师通道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和建议。417日至18日,在省律协的牵头下,法警支队、信息处有关人员到上海市律协、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参观学习律师通道建设的经验做法。经院领导同意,决定升级改造律师专用通道信息化建设,对接司法厅执业律师数据库,律师入院采用刷脸自动录入方式登记,对个别人像比对识别不清,实行持证登记。5月上旬,合肥中院与省司法厅、省高院请示协调后,全省律师信息数据库正在进一步完善中。

   目前,合肥中院律师通道信息化升级改造已基本完成,已于71日正式启用,律师进入法院只需要第一次登记身份证件,刷脸比对,验证律师证,系统自动登记,再次进入法院只需要刷脸即可,为律师出入法院积极提供安全便利通道。

   真诚感谢你们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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