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七旬老人和残疾人互殴侵权纠纷。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赔偿款800元,实现了“一次性解决纠纷”的预期目标,达成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蒋某是肢体残疾人,被告胡某是年过七旬的老人。二人一起在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工地共事。2021年6月1日,因工作琐事胡某和蒋某发生口角,双方你一言我一语互不相让。争执中,胡某一气之下拿起安全帽对蒋某进行殴打,致蒋某头部不同程度受伤,蒋某反抗过程中,胡某也受伤了。工友拉开二人后,立刻把双方都送去医院诊治。蒋某住院产生医药费,遂向大通法院起诉要求胡某赔偿2568元。胡某认为自己也受伤了,且已被辖区公安派出所罚款七百元,所以不想赔偿蒋某。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理清事实后,立刻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分别单独与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进行沟通,释法明理,经过近四个小时的调解,胡某认识到自己动手打人有错在先。考虑到此次纠纷双方均住院治疗,互有损失,胡某一次性赔偿蒋某各项费用800元,双方签下和解协议,就此事再无其他纠纷。
承办法官提醒:“因打架引发的生命健康权纠纷时有发生,打上一架并不能解决问题,望大家谨言慎行,争做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