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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起纠纷,法官调解续亲情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1日  点击数:144

  近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洛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同母异父三姐弟继承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下,让原本心有嫌隙的三姐弟化解心结,重续亲情。

  案件中的被继承人张氏系姐弟三人的母亲,现已去世,其生前有两段婚姻,第一段婚姻生育了女儿李一和儿子李二,第二段婚姻生育了儿子杨某。张氏在世时,同母异父的三姐弟就素无来往,后张氏因病卧榻近十年,也都是杨某一直在照顾赡养。张氏去世后,杨某认为母亲一直是由自己一人赡养,理应继承母亲名下的房产,但在去房产局过户时,工作人员告知他,他同母异父的姐姐李一和哥哥李二也享有继承权,过户房产必须经过他们的同意。于是杨某联系李一和李二,希望他们配合过户,但李一和李二一直说自己在外地,消极配合,久拖不决,杨某无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定属于他的继承份额。


  法官在审理此案的时候,及时和原、被告电话联系了解案情,洞悉当事人心理,并从法律、情理着手,在赡养继承耐心讲解分析,双方对继承有了更加理性的认识,被告李一和李二也表示,弟弟杨某这么多年来尽心尽力赡养母亲,自己确实没有弟弟做得好,便主动放弃了继承权。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圆满了结,姐弟三人矛盾解开,亲情得以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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