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吴某好、吴某图、吴某路、吴某林、朱某刚、吴某豹、吴某七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该案是大通区法院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受理的首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1以来,吴某好利用田家庵区三和镇西瓦村村长身份,以吴氏宗族关系为纽带,先后纠集被告人吴某图、吴某路、吴某林、朱某刚等人,煽动村民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攫取经济利益,逐渐发展演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吴某好系该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吴某图系该组织的领导者,吴某路、吴某林系该组织的骨干成员,朱某刚等人系该组织的参加者。
吴某好通过指使、默许吴某图、吴某路、吴某林等西瓦村村民,以堵门、堵路、言语威胁等方式,多次滋扰、破坏淮南贵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在西瓦村的搅拌站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之后吴某好再以村长身份出面协调,达到获取搅拌站各种工程、送料资格和敲诈勒索搅拌站负责人、工程承包人钱财等违法犯罪目的。吴某好等人还通过宗族势力、言语威胁等方式,强迫他人退出西瓦村“美好乡村”工程建设,承包该工程获取经济利益。吴某好为强化成员之间关系,除通过违法犯罪使成员获得利益外,还安排成员聚餐、游玩,为成员解决纠纷、处理问题等。
吴某好等人对西瓦村的搅拌站及工程建设形成非法控制,敲诈勒索数十万元,强迫交易数额达两千多万元,严重破坏了当地市场经济秩序和自由公平竞争原则,多数被害人人身财产权利受到侵犯后因害怕受到打击报复不敢举报,在西瓦村及周边地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大通区法院将严格依照“两院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公正审理,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