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薪水被拖欠,三日调解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4日 点击数:147
“真的是谢谢你们法院了,我丈夫都去世几年了,没想到拖欠他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原告王某泪眼婆娑地说。
“这工资都要了十几年,我父亲在世的时候没要回来,今天终于帮我父亲了了心愿了。”另一原告张小某一边签协议,一边说道。
“是啊,我们几个人为了拖欠的钱跑村委会都不知道多少次了。”李某说。
在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洛河法庭的调解室内,几个穿着朴素的村民拿着调解书围着调解员方道武正感激得说着。至此,这三起长达十余年的劳务报酬纠纷案件顺利化解,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了案结事了。
据悉,张某、李某和孙某曾均任大通区某村村民组队长,三人在任职十年期间工资就一直拖欠,直至三人离职,该工资也未补发,在离职后的十余年间三人也多次向该村委会讨要工资,但因村委会工作人员已多次更换,三人的工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直至张某和孙某去世,拖欠的劳务费成为三家人共同的心结,为了维护合法权利,三家人分别诉至法院,要求该村村委会支付拖欠了十余年的劳务费。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积极联系原、被告了解案情,为了尽快维护原告们的合法权益,作为该三起案件的调解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公开、公正、便民、为民的司法理念真正融入到工作点滴中,秉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将三起案件的当事人约至法庭对案件进行详细了解。由于张某、孙某已经去世,张某的儿子张小某和孙某的妻子王某作为案件的原告和李某共同参与调解。
洛河法庭调解室内,大家围着调解员你一言、我一语地向调解员“诉苦”。
“我父亲在世的时候在村里工作了十来年,一分工资都没有发下来过,现在我替我父亲讨要他应得的工资,如果我要不来,我儿子再继续要,我就不相信这个问题一直解决不掉。”张小某又伤心又气愤。
“哎,我们这几个人在村里干了大半辈子,过去的时候抗旱、防汛、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等,都是我们在干,哪怕那时候村里没给工钱,我们也干,没想到现在变成这个情况,哎……”原告李某狠狠地吸了一口旱烟,无奈地说。
“我不懂法律,我就知道我丈夫在世的时候,多次去村委会要钱,但是村委会都是推脱,没人能给解决问题。我丈夫曾在那干了十几年的工作,怎么现在就不承认了。现在他去世了,我的生活也困难,法院一定要帮帮我啊。”王某抹着眼泪说道。
调解员方道武看着他们热切的眼神,安抚道:“大家放心,法院是给咱老百姓主持公道的地方,你们的难处我理解,先不要着急,我马上和村委会联系,这次一定把困在你们心头的问题给解决。”
调解员在与被告某村委会联系后,该村主任表示愿意到庭参与调解。
调解当日上午,该村委会主任表示:“我们村里的工作人员翻查了往年的台账,三人确实曾在我村任职村民组队长,至于工资为何没有结清,时间这么久了,村委会工作人员更替,已经无法查清。现在村里支出的每一笔款项都要严格审核过账,现在补发十年前的工资,程序上不好办,我也没有好的办法。”
调解员在了解该村委会实际情况后,结合三名原告提供的证据,以法律责任和社会形象为切入点,释明村委会要承担的法律义务。随后调解员又劝导该村委会主任要换位思考,积极解决问题,不能以没有先例,不符合程序来推脱。
最终,该村委会主任表示,回村之后一定积极收集相关材料并向上级领导请示,承诺两日后给予答复。上级批准后,村委会将以最快的时间补发劳务款。三起案件原告均表示同意被告意见。
在法院的督促下,该村上级领导表示拖欠的工资款项一定尽快发放。次日下午,该村村委会主任和三起案件原告,一起来到法庭签署调解协议,该村委会主任承诺拖欠劳务费3个月内支付完毕。至此,三件案件均划上圆满的句号,三家人结束了十年要薪的漫漫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