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法官你好,我要起诉。案件快过时效了,但是现在特殊时期我没办法来黟县,应该怎么办,真是急死了……”
“先生您好,请不要着急,请您现在按照电话提示,通过手机进行网上立案操作。”……
“我已经按照你们的提示完成了全部操作,我立案成功了吗?提交的资料齐全吗?”
“许先生,您网上提交的案件资料已经通过审核,现已成功立案。请您及时将案件纸质资料邮寄至本院,并通过网上将诉讼费缴纳至我院指定账户。疫情防控时期给您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原来,2016年3月,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接了黟县某酒店建设工程,工程总造价3500万余元。依据合同约定,酒店在支付了30%工程款后,剩余款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年内付清,时至2020年1月,酒店仍有2089万工程款未支付。为了确保享有对该酒店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该工程公司希望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然而由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该公司多次派员前往黟县诉讼行程受阻。眼见距离应付工程款之日6个月的优先受偿权期限即将届满,该公司代理人许某向法院打来电话求助,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据悉,为做好防疫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流动,黟县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线上诉讼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网上、电话预约和当场立案等多种渠道受理各类案件70件;通过电话调解、微信调解,在线办结离婚、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等民商事案件33件;利用“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办结执行案件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