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在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黟县人民法院院长汪旭东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7年,黟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以及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认真执行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扎实推进司法改革,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217件,审结1937件,结案率87.37%,切实发挥了高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司法职能作用。
在随后的代表团分组讨论中,代表委员们充分肯定了法院工作成绩,认为,2017年黟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特别是在推进司法改革、家事审判改革等方面,勇于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取得了显著成效。
代表委员们希望,2018年黟县人民法院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深化司法为民、推进司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更加平衡更加充分的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