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专题听取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最高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为法治安徽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树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意识,依法妥善审理行政协议、招商引资、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案件,发布促进政务诚信、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典型案例。依法审理征收拆迁、涉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等行政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运用协调、和解、调解等多元解纷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法结”“心结”一起解。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合法性审查,持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省高院与省司法厅共同建立机制,让老百姓“告官能见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2021年6月至今,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着力“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发出司法建议,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涉民生行政案件、行政赔偿案件。用心用情办理涉诉信访,着力解决好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大力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不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
强化审判监督指导,提高公正高效司法水平。加强审级监督,发挥二审、再审的监督、纠错功能。强化审判业务指导,面向基层一线开展行政审判实务培训,组织案件集中评查,及时反馈、整改问题。发挥案例提炼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的作用,15个案例在全国法院优秀业务成果评比中获奖。
持续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健全行政审判工作机制。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省高院与省政府联合印发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滁州、六安、黄山等地法院与政府联合设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努力把司法理念、裁判标准向前传导。探索行政案件审理机制,推进行政诉讼繁简分流。建立以群众满意为导向的审判质效评价管理体系,激励法官尽好责、办好案。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把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作为提升行政审判水平的重要途径。
全省法院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更新行政审判工作理念、提高行政案件办理质效、推进行政案件诉源治理、打造过硬行政审判队伍,推动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全体会议结束后,省高院相关院领导及业务庭负责人参加了分组会议,听取委员意见并回答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