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元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到位率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人民法院报告的只有结案率没有执行到位率”问题
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以下简称执行到位率)是指首次执行案件实际到位金额与申请执行标的总金额的比值,全市两级法院党组一直高度重视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执行工作中定期通报执行到位率等指标,并将执行到位率指标列入营商环境“执行合同”考核指标,积极推动执行到位率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执行公开力度,扩大执行宣传广度,广泛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提高全社会对执行工作及其成效的参与度和知晓度。
二、关于“促进案件执行到位率提高”问题
近年来,全市法院从多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促进执行到位率指标的提升。一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和执行团队建设,全市法院执行力量较为充沛,各院都建立了普执、快执、事务、裁决、终本团队,加强内部合作,规范执行权运行。二是加强对执行工作的考核、激励。以执行到位率等重点指标对各院、各位干警的执行工作进行阶段考核和评价,对表现突出的法院和干警予以表彰奖励等。三是广泛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等专项执行行动,推进“执行110”建设并常态化运行,24小时接处警,严厉打击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行为。今年6月,全市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行动,共部署集中执行行动22次,结案2031件,执行到位金额达2.92亿元。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到位率一直保持在高位,截至6月底执行到位率为43.44%,居全省第8位。
下一步,我们将更加重视执行到位率的提升和宣传,配齐配强执行队伍,建立健全以工作实绩论“英雄”的评价激励体系,发挥“一次有效执行”的作用,加快有财产可供处置案件进度,将案件尽快执行到位,以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
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办复类别: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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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64-3929319
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