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推动开展商事调解试点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商事调解组织监管的建议
2025年2月7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设立和运行进行了规定,推进在矛盾纠纷易发领域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并明确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设立单位负责指导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纠纷受理、调解、履行、回访等工作制度。下一步,市法院将会同司法行政机关严格商事调解组织的准入,并在实践中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指导监督。
二、关于优化商事调解市场化收费模式的建议
为推动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2024年11月,市司法局联合市法院、辖区部分基层法院到阜阳市颍州区、颖泉区法院考察市场化调解工作。今年4月起霍邱县法院率先探索引入市场化调解组织--六安江淮调解服务中心,邀请其作为特邀调解组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先行调解工作,调解成功后对调解协议出具公证文书。为汇聚化解合力,支持更多解纷力量在前端化解纠纷,市法院以《六安市预防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起草为契机,积极出谋划策,参加座谈会4次,提出的“商事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可以收取调解服务费”建议已被采用并纳入《条例》(草案)。
三、关于建立商事调解配套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通过司法赋能社会解纷力量,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做好诉讼引导工作,通过工作人员指引、放置宣传展板、普法宣传等形式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纠纷解决渠道,特别对于物业、金融借款等重点领域纠纷,均引导在诉前化解。依托信息技术,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远程在线调解、确认等高效便捷司法服务。深化司法确认衔接机制,对于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规定成立、报备的调解组织所推送的司法确认申请,法院均接受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司法审查。为化解金融领域纠纷,与公证处携手合作,共同探索“公证调解+赋强公证”解纷服务链新模式,为赋强公证执行业务开通绿色通道,公证处可直接代为移交法院申请执行,快速、高效、便捷。截至目前,银行申请“赋强公证”执行202件,履行完毕、和解率为59.41%。
下一步,法院将在保持调解公益性的基础上,与市司法局共同协作,促推调解服务的专业性和效率不断提升。
以上答复,如您有意见或建议,欢迎您随时反馈,我们将认真办理落实。再次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恭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64-3929771
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