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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法院院长带队执行攻坚 全国人大代表现场见证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5日  点击数:408

6月13日晚间,金寨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双元亲自带领10名干警开展对失信被执行人金某的执行行动,全国人大代表陈先志全程参与见证。

金某原系一家酒店的员工,辞职后,酒店发现尚有近两万元经营款被其占有,酒店遂诉至金寨法院要求返还并获支持。判决生效后,金某以酒店拖欠工资为由拒不履行,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商定酒店以所欠工资抵付部分债务,余下债务由金某母亲提供担保。金某逾期仍未履行,法院调取金某信息时才发现其母担保书上的签名与实际姓名同音,但使用的是假名。

鉴于金某母女逃避、妨碍执行,情节恶劣,金寨法院院长胡双元决定亲自带队开展执行活动,将时间选在晚餐时段,并邀请全国人大代表陈先志一同前往执行现场。执行干警按计划到达被执行人家中,发现金某外出,其父母在家,胡双元向他们严正声明了抗拒和躲避执行的法律后果,要求他们联系金某迅速到场。多方交涉无果后,执行干警将金某母亲带回法院,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劝导释明,金母现场履行了法定担保义务,交付了16000元案款,该案成功执结。

受邀参与本次活动的全国人大代表陈先志在行动前听取了金寨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情况介绍,全程见证了行动部署安排和执行全过程。陈先志表示,近年来明显感到法院加大了执行工作力度,尤其是“江淮风暴”开展以来,以很多方式曝光打击“老赖”,工作成效十分显著,弘扬了社会正能量和法律权威,值得肯定赞扬。今天现场参与执行,更是直观感受了法院工作的艰辛与不易,今后将积极履职,为推进解决“执行难”争取社会力量。


(作者:汪超 编辑:汪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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