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舒城县法院发布《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这是舒城县法院首次针对特定诉讼主体发布的民商事审判和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
司法审查报告包括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案件呈现的主要特点、机关单位和规模企业败诉原因分析、舒城县法院的主要做法、意见和建议五部分内容。总结了2014年1月至2017年6月年舒城县法院涉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工作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分析机关单位和规模企业败诉原因以及在审判工作中折射出的一些问题,提出加强该类案件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司法审查报告起草工作自今年7月份开始启动,舒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成涛对报告的起草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指示并亲自参与修改、审定。专门成立了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委陈宏任组长,统筹安排报告起草事务,院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担任起草小组成员,指派行政庭副庭长怀红专门负责报告的草拟。起草小组先后召开六次调度会,对报告初稿进行反复讨论、修改,数易其稿。9月20日院党组会对初稿组织讨论并进一步修改完善。10月中旬提交有关机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形成《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
该报告的形成既有利于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严格公正司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有利于支持和监督机关单位依法行政,促进规模企业的良性发展。
(作者:怀红 编辑: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