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正式登记和在社区内部成立的志愿服务组织数量已有18万多个,团结凝聚了超过6600万名志愿者。“志愿服务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创新、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组织数量还不足、服务能力还不强,与基层村(社区)群众精神文明建设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全国人大代表岳喜环认为,相关部门应该出台支持和发展民间志愿者的政策,进一步优化民间志愿者的发展环境,推动社会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岳喜环建议,以壮大志愿者队伍、推行志愿者注册管理制度、建设专业化志愿者队伍为重点,推进民间志愿者规范化建设,构建适宜地方、管理有序、素质过硬的志愿者队伍。“与大部分社会组织不同的地方在于,民间志愿者并无注册管理登记,也无相关意见可以有效管理民间志愿者绩效资金等。”岳喜环建议,建立奖励机制,对志愿服务给予必要的活动经费支持,由各地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办公室建立核定程序,通过乡镇-村社区拨付资金,严格程序,实现财务公开化、程序透明化。此外,以志愿服务时间为基础,以服务质量考评为重点,建立志愿服务考评激励机制,发挥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和典型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评价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