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时提出的“关于取消法院年终结案率考核指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当前,安徽省法院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不断提升审判工作效率,部分法院可能存在年底不收案、盲目加快审判进度等现象,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省高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首先,立足全省,科学分析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情况。取消结案率考核指标,定期分析全省法院审判运行态势,注重分析研判案件结收比、三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及久押不决案件等影响案件效率的重要因素,同时将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平均审理时间指数、一审判决案件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发回重审率、一审服判息诉率等纳入审判质效分析范畴,引导各级法院科学提升审判质效,实现案件公正、效率、效果等方面均衡发展。其次,突出重点,保障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开展类案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评查等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加强对重点类案的监控和管理;实时监控全省收结案数据,定期开展案件信息数据质量检查,对异常数据法院重点调研,必要时进行函询,确保收结案均衡;不定期对中基层法院立案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防止不收案现象发生。再次,全面推进网上办案,最大限度利用智能化软件辅助法官办案,减轻法官办案压力。开发类案指引检索软件,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强化左看右写、程序性文书自动生成、智能编目、EMS 网上送达等功能应用,为员额法官正确适用法律、统一类案尺度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切实辅助法官提高办案效率。
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