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提出的《关于建立触电人身损害案件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的议案》(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您们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院高度重视,董开军院长2020年1月16日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分管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调研,及时办理。后我院随即在全省范围内对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对近三年全省法院审理的案件作了逐案梳理。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建议》反映的裁判标准不统一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我院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判指导,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第一,修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民法典》即将颁布实施,为贯彻实施好《民法典》,我院将结合审判实践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建议》反映的问题在修订《指导意见》过程中将一并解决。
第二,发布典型案例。适时以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名义发布一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典型案例(包括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例),加强对全省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判指导。
第三,出台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的规范性文件。我院已对类案实行强制检索,并且正在着手制定《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的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类案检索的案件类型、检索范围、检索方式、结果运用等。
感谢您们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