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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4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7日  点击数:102

您们提出的《关于努力提高执行效率、推动建立诚信社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努力提升执行效率,推动建立诚信社会,我院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创新执行方式,探索执行新机制。大力推进执行团队化建设,构建“1+N”执行团队模式。即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创设若干执行团队,推动实现执行案件繁简分流、业务工作与事务工作分离、同类工作集约化办理、最大限度提升执行效率。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平行模式,即执行指挥中心与执行团队之间呈平行关系,执行指挥中心负责集约化办理具体事务性工作,快执、普执、执行裁决等团队分别负责相应的办案工作。另一种是总分模式,即在执行指挥中心下组建快执、普执、外勤、事务等团队,相互之间密切配合、高效运转。各地法院因地制宜选择平行模式或总分模式,一切以能最大限度提升执行效率为标准。大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做实基本功能,做实案件指挥调度功能,做实综合管理功能,充分发挥其“三统一”职能作用。以信息化强化科技支撑,强化大数据、云计算、人工职能等技术在执行工作中的运用。加大智慧执行系统建设力度,不断提升执行工作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

2、持续推进执行联动及信用联合惩戒工作。去年11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关于全省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对省高院进行了专题询问,同时对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数据资源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等8家执行联动单位也进行了询问。今年318日,省高院专门召开会议,以8家执行联动单位为工作重点,研究对接具体工作。同时,做好对省直各联动单位执行联动及信用联合综治考核,向各单位函告该项工作考核目标及考核评价标准,要求每半年向省高院告知进展情况。请省直各联动单位在巡视整改期限范围内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嵌入相关工作流程,开展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惩戒,并向各联动单位告知开展联合惩戒工作考核的评价标准,推动建立各联合惩戒单位联系人工作制度,努力推进执行信用联合惩戒工作开展的常态化、规范化。与省公安厅联动,收集整理全省法院与公安机关在协助法院查询被执行人信息、查人控车、打击拒执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与公安厅法制处召开座谈会,就建立“点对点”专线实现线上协助查询被执行人信息、查人控车、“拒执罪”立案标准和证据标准、开展联合调研、建立定期情况通报和会商机制等方面进行商讨。与省司法厅联动,在经前期沟通司法厅表示同意联合发文的基础上,草拟了《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执行生效刑事裁判涉财产刑判项工作的若干意见》。

3、加大专项活动力度,全省法院开展执行集中统一行动。根据年初下发的《关于开展“江淮风暴”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意见》,省高院每半年部署一次全省法院执行集中统一行动,每次执行集中统一行动为期两个月(上半年为5月和6月,下半年为11月和12月)。鉴于当前全省的拘留所依然对被执行人不予收拘,强制措施受限会较大地影响集中统一行动的效果,暂定推迟一个月,于67月开展全省范围内的执行集中统一行动。

4、开展“一案双查”工作,监督惩处执行工作中的腐败,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由执行局和监察室共同组成联席会议,切实强化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责任,强化法院内部组织人事、监察部门与执行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将“一案双查”与执行信访化解、执行监督结合起来。对执行监督、协调、复议等案件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作为线索提交启动“一案双查”。由执行局负责检查执行案件办理是否负责法律规定,是否存在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由监察部门负责检查执行干警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办案纪律与作风建设规定等问题,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纪的行为。

5、在对全省的执行业务指导方面,我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执行案件终结执行工作的通知》《关于强制执行中房屋腾退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抵押财产处置相关程序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执行信访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在执行财产处置中实行网上询价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执转破”工作的通知》《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若干问题的纪要》等文件,加强对全省执行工作的业务指导,规范全省法院的执行工作。2019年我院还承担了最高院草拟《民事强制执行法》部分章节的任务。

2020年作为全省法院“江淮风暴”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年,全省法院将聚焦以下十项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持续推进执行团队建设和执行流程再造;持续开展执行统一行动;持续强化执行强制措施;深化立审执破协调配合;创新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制度;创新律师参与执行制度;创新建立基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执行案件制度;持续推进执行信息化工作;深入推进联合惩戒工作;全面开展执源治理工作。同时,我院将加强组织领导,聚力实战调研。继续坚持执行工作“一把手工程”常态化,院党组及执行攻坚领导小组继续定期听取执行工作汇报,继续实行院领导包保督导制度。为更好推进十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体现问题导向、实战导向,将十项重点工作作为十项调研任务分工至全省各中级法院。省高院将于年中召开长效机制建设研讨会,交流课题研究成果,总结各法院的经验做法,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在全省法院推广适用。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成果,持续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保持执行办案质效高水平运行,促进我省法院执行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更高目标迈进。

 

 

                      2020 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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