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法院取消结案率考核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法院案件保持较快增长态势,2019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6万余件,同比增长15.5%,执法办案面临的形势任务严峻。执法办案效率如何有力提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已经成为法院工作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安徽法院近两年来通过加强审判管理,全面提升审判质效,2019年全省法院未结案件同比减少35.66%,有效化解了案件快速增长的压力, 执法办案质效主要指标稳居全国第一方阵。一、关于您提到的有法院到年底不立案的情况。立案监督一直是省高院立案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尽管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是年底人为控制收案的现象在少数法院依然存在。为切实解决这个问题,一是对立案进行明察暗访,省高院出台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明察暗访规程(试行)》,不定期对全省三级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督促检查,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二是大力推进网上立案平台应用。目前,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服务网和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立案,有效拓宽当事人立案渠道。省高院出台《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网上立案规程(试行)》, 引导当事人通过在线平台进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二、关于您提到的结案率考核情况。目前全省法院没有针对审判工作的考核,也没有对结案率进行考核,只有每年对各市法院进行的审判质效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审判工作、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其中审判工作是对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效果三项工作的评估。审判效率指标为:年度内新收案件结收比、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结案均衡度、平均审理时间指数等,其中没有结案率指标。
为避免您提到的少数法院为追求结案率,采取年底突击结案的情形发生,全省法院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一是推进均衡结案管理。省高院出台《安徽法院推进均衡结案工作方案》,把均衡结案作为审判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将全年办案压力前移,引导全省法院实现案件公正、效率、效果等方面均衡发展,避免年底突击结案。二是优化评估办法,引导法院提升案件质效。今年将继续优化评估办法,把均衡结案各项指标纳入评估办法,引导法院提升案件质效。三是完善法官绩效考核。通过对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审判综合工作等五个方面对员额法官审判绩效进行考核,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四是出台《安徽省法院院庭长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加强院庭长对案件审限管理,进一步规范审限变更审批和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管理,通过规范审批流程、分析通报审限变更情况和案件信息检查等方式进行管理。
三、关于您提到的片面追求结案效率,办案质量无法保证的问题。省高院为科学掌握审判质量与审判效率之间的关系,对近年来全省法院审判质量与审判效率关系进行实证分析,从结果看,一是审判效率高的法院,审判质量也高;效率低的法院,质量也低;二是审判质量偏低或下降,主要是均衡结案不理想,一些法院年终存在突击结案,结果“萝卜快了不洗泥”,出现质量偏差。为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今年全省法院在推进均衡结案的同时,一是修订完善院庭长案件监督办法,充分发挥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监督和程序性事项的监管,推进院庭长监管平台应用;二是出台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强审判监督管理;三是做好评优评查工作,通过开展全省精品文书、精品案件、精品庭审评选和案件评查活动,激励法官提高办案水平;四是开展发改案件评析研究,对被发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查找制约审判质量提升的短板和不足,全面提升审判质量。
四、关于您提到的法院案多人少,严重损害法官权益的情况。近年来,全省法院受理的各类型案件呈逐年攀升态势,这种高增长态势,折射出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司法公信力的不断提升和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但同时也反映了法院员额法官工作在超负荷运转,尤其是基层法院办案人员的压力更为突出,许多员额法官年均办案300-400件。为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压力,我们将及时调整思路,创新举措,积极适应执法办案新常态。
一是积极申请增加政法专项编制。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积极争取下,中央编委分三批先后为我省法院系统增加政法专项编制1027名。省高院会同机构编制部门认真研究,综合考虑辖区面积、人口、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治安状况、工作任务等多重因素,分配下达了这些政法专项编制,其中绝大部分用于加强基层法院建设和充实审判一线工作力量。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委编办进一步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继续争取调剂增加我省法院系统政法专项编制;同时,根据人口比例、案件数量,探索全省法院系统动态调整政法专项编制,先在市级范围内开展试点。
二是大力充实审判团队力量。常态化开展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司法改革以来,全省法院开展了五批员额法官遴选。针对员额法官遴选周期长的弊端,建立员额递补机制,出现空缺及时递补。实行法官员额动态管理,按照法官员额省级统筹要求,法官员额分配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并根据案件数量变化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落实有进有出、能上能下的员额动态调整机制,同时推动从法官助理中选任法官;多渠道拓宽法官助理来源,建立完善法学院校学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等制度;积极推进全省法院统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第一批已招录聘用制书记员2973名,今年将完成第二批招录工作,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提高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待遇,稳定书记员队伍;完善社会化购买服务工作机制,把适合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司法辅助事务交给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去做,减轻法官审判辅助性事务的负担。
三是加强干警全员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根据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人员的岗位职责特点,精准实施分级分类培训,着力提高司法专业能力。建立健全法官统一职业培训制度,员额法官每年轮训一次,加大法官培训研讨式、案例式教学比重,灵活搭配案例研讨、庭审观摩、裁判文书点评等多种培训形式,着重培训新的司法理念、新的司法体制知识、新的司法工作要求、新的司法科技手段;加强司法辅助人员专项技能培训;加强司法行政部门和综合业务部门人员综合培训,更好服务和保障执法办案。
四是加强员额法官权益保障。落实法官单独职务系列及其配套待遇政策,常态化开展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工作,保障落实员额法官差旅、医疗、退休等相关待遇。切实发挥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作用,健全完善法官履职保障机制,加强对员额法官人文关怀,完善定期体检制度,健全心理服务和危机干预机制,提高身心健康水平;加强危险预防、风险评估、紧急应对、安全联动等法官权益保障措施,保护法官依法办案不受非法干扰,为法官营造良好的执法办案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