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明确“老赖”最后偿还期限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老赖”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最后期限,加大执行强制力度的建议
“老赖”规避执行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难题,您在提案中所反映的问题,也正是我们关注和努力解决的问题。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处力度,全省法院一直在致力于使用好各类执行强制手段。
第一,加大执行强制措施使用力度。全省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于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及时采取执行强制措施。据统计,2019年全省法院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共罚款1260万元,拘传30433人,拘留10867人,移送(自诉)追究刑事责任980人。
第二,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相关意见。2019年,省高院制定《关于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成果、加强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专条要求全省法院综合用好执行强制手段。具体内容包括:严格落实财产报告和核查制度,对拒不报告财产或报告不实的,要及时启动罚款、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严禁制度虚化;对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被执行人,要及时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加强与公安机关司法拘留协作,畅通拘留绿色体检通道,提高对被拘留人的收押效率。各地法院积极牵头当地公检法建立共同打击拒执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细化立案和定罪标准,实现对拒执犯罪的有效追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自诉方式追究拒执犯罪责任;成立审理拒执犯罪合议庭,加强与执行工作的对接,加快审理进度。明确协助义务人责任,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协助执行义务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
第三,加强执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联手打击拒执行为。为依法及时有效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省高院积极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沟通协调,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协调配合,为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提供了有力指导,联合打击力度不断增强。
当然,在执行案件持续攀升,执行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的背景下,法院执行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今后,全省法院将继续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不断加强执行警务保障,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突出执行强制性,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二、关于对法院已判决生效的个人之间借款不还的“老赖”,实行100%公开曝光的建议
为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动社会信用机制建设,全省法院高度重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
第一,依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全省法院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及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据统计,2019年全省法院共发布失信名单187057人次,限制高消费261750人次,限制乘坐飞机、动车、高铁505502人次。
第二,坚持社会宣传,营造迫使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舆论氛围。全省法院积极争取党委宣传部门、精神文明建设部门的支持,协同推进执行社会宣传,与省新媒体集团联合建立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扩大宣传覆盖面。自“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开展以来,截至2020年4月13日,全省法院执行攻坚新闻宣传稿件共45400件,其中,中央级媒体9640篇(传统媒体504篇,新媒体9136篇),省级媒体35760篇(传统媒体1435篇,新媒体34325篇),安徽电视台播出新闻85条。
第三,强化执行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建设。省高院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与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等21家单位实现失信数据对接,推动联动单位将失信名单、惩戒措施嵌入工作系统,自动识别、自动拦截、自动惩戒。
下一步,全省法院在持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的同时,将深入推动更多部门和单位将失信名单、惩戒措施嵌入其业务流程。
三、关于建设执行长效机制的建议
为巩固拓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成果,保持执行办案效率高水平运行,省高院高度重视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已提出长效机制举措。
第一,研究制定相关意见。2019年,为建立健全“江淮风暴”执行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强力治标实现有效治本,省高院结合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成果加强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从明确执行工作原则、夯实执行工作“一把手”工程、实行执行团队化办案模式、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加强执行统一管理和执行规范化、加强立审执破访协调配合、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等八个方面明确了35条具体措施,抓长远求长效。
第二,开展“江淮风暴”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年活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成果,推进执行质效良性发展,省高院研究决定,2020年作为全省法院“江淮风暴”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年。全省法院聚焦持续推进执行团队建设和执行流程再造、持续开展执行统一行动、持续强化强制执行措施、深化立审执破协调配合、创新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制度、创新律师参与执行制度、创新建立基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执行案件制度、持续推进执行信息化工作、深入推进联合惩戒工作、全面开展执源治理工作等十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边实战、边总结,在继续强化执行力度的同时,不断归纳、提炼好做法好经验,确保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最后,诚挚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