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创新涉金融案件审判体系打造司法保障金融发展的安徽高地的提案》收悉,经商省委编办,现答复如下:
安徽省作为长三角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转变,金融业也获得了快速发展。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提升金融审判质效,对促进我省经济和金融良性健康发展,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面对金融案件大幅攀升的态势,近年来,我省法院积极探索、多措并举,不断加强金融审判工作,努力做好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司法保障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了进一步创新金融案件审判体系,推进我省营商环境的提升,去年底,我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金融审判执行工作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的意见》,您的提案正好与我院的工作计划不谋而合,也是对我院工作的有力促进。下一步,全省法院将持续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推进诉源治理,健全金融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1.完善金融案件多元解纷平台。将金融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功能转型升级,为社会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金融纠纷解决渠道。2.推进金融纠纷“分调裁审”改革。构建科学、精准、高效的案件流转、调裁对接、程序转换机制,实现源头解纷、分流提速、简案快审、繁案精审。3.推行线上线下调解。与相关金融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资源优势,防范和化解金融纠纷。与中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网等在线调解平台建立在线调解对接机制,推广信息技术在多元解纷机制中的运用。
二、创新审判模式,大力推行金融案件集约化审理。对于众多金融债权人向同一债务人集中起诉或者同一金融债权人起诉众多债务人的系列诉讼案件,实行集中管辖、集中审理。如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市金融中心设立芜湖金融巡回法庭,针对奇瑞金融案件由各县区法院抽调人员入驻巡回法庭,集中审理执行金融合同纠纷、金融消费纠纷和涉及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的其他纠纷。部分法院根据案件数量、案件类型、人员配备等实际情况,就辖区内的部分类案由部分审判机构进行集中管辖。如您提案中提到的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金融法庭,即是依托于该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挂牌金融法庭集中审理执行该市涉银行类金融借款纠纷案件。
三、加强培训指导,培养金融审判执行人才。金融审判具有专业性,您关于逐步培养金融审判和执行专业化人才的建议具有现实意义。我院对此高度重视,每年组织开展的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培训班上都要将金融审判工作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同时注重加强金融案件调查研究,总结审判经验,并将适时发布金融审判典型案例,统一裁判尺度。
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工作任务。根据您的提案,我们将结合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契机,进一步健全创新金融审判体系。对具备条件的法院,省高院积极推动和支持这些法院借鉴淮北、芜湖两地的模式和经验,设立专门化金融审判机构。对不具备条件的法院,可在审判庭内设立固定的金融审判团队,提高金融案件审理的专业化水平。针对案件数量大、公告多、集团诉讼频发的信用卡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探索建立“类型化”“要素式”审判机制,快审快结。
最后,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