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官人身安全职业保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切实加强法官权益保障是当前改善司法环境的现实要求,是真情关爱法官的务实举措,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和要求。近年来,安徽法院为充分保护法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人身安全,把从严治院与从优待警相结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精神,采取系列措施保护法官依法履职,维护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树立司法权威。
一、加强全省法院警用装备和安防设施建设,以“六专四室”为依托守住安全底线,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努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为一体的司法警务安全防范体系,确保法院工作人员和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
二、积极会同公安机关完善保障法官人身安全的相关制度措施,真正履行起保障法官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的职责。建立法官人身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承办涉及矛盾尖锐、人数众多、对立情绪大、当事人有暴力倾向等高风险案件的法官实行重点保护,由案件承办法官向院党组提出人身安全保护申请,经风险评估后,对符合保护条件的,向辖区公安机关申请法官人身安全保护,增强法官依法履职的安全感。
三、从严惩处危害法院干警人身安全的行为。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提请罚款、拘留诉讼强制措施操作规程》要求,对于冲击、哄闹法庭、缠访闹访、恐吓法官等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由司法警察采取制止、控制、带离等强制手段,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性措施,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权威。
四、加强内外联防联动机制。对内建立案件风险的综合分析评估机制,业务庭与警务部门共同做好案件风险评估工作,对可能发生的极端事件,特别是婚姻家事、邻里纠纷类案件,提前做好预防措施;对外健全完善联防联动的安保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信访、应急等相关单位的横向联动,构筑法院安全管理的社会面防线,确保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提高法官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强化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严守司法廉政底线,做到认真对待当事人诉求,不激化矛盾,努力将外部矛盾理智化解;提高法官的自身防护意识和人身安全防护能力,最高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3 月印发了《人民法院干警人身安全防护指南》,总结梳理了实践中人民法院干警有可能遇到的危险情形及处理方式,补齐干警自我防护能力方面的短板和弱项,全面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对安全风险的应对能力。
六、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把安保工作融入智慧法院建设中。近年来,北京、上海等法院研发了人脸识别及轨迹跟踪安防系统、 8 小时外法官安全保护系统、法院周界围栏异常情况自动报警系统等智能化装备。安徽法院积极与最高人民法院信息部门对接,将这几类智能化装备融入安徽智慧法院建设中,力争全时段多维度保障法官及亲属安全。
七、近年来,省高院已与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等十多家省级单位联合出台了有关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意见,不断拓展非诉讼化解矛盾纠纷的渠道,为我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注入活力。截止2020 年底,全省法院累计委派调解矛盾纠纷52万件,调解成功50%以上,司法确认4万多件。尤其是引入律师参与调解,充分发挥律师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职业优势、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社会各方正在联手推进,共同发力;同时,还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利用好我省非诉讼解决纠纷的“本土资源”,如安庆桐城的“六尺巷”、淮北临涣镇的“和谐茶室”、淮南八公山的“老娘舅”等传统文化基因,使其在新时代焕发新生命,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努力构建“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断后”的分层递进多元解纷模式,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更加注重非诉讼化解矛盾纠纷的成功率,加大诉调对接工作力度,并吁请社会各界关注对非诉讼调解人员的保障机制建设,构建安徽特色的高质、长效“诉源治理”新模式。同时,要梳理风险隐患案件,掌控重点涉案人员,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等方面的合作,资源、信息共享,打造共防共治联动机制,提升全省法院的安保防护工作水平,确保防患于未然。
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