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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9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5日  点击数:214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9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院系统专业领域纠纷审查审理工作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关注。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不断增加、案件类型更加复杂多样,同时,法律体系日臻完善,法律门类日趋齐全,法律实施精细化、规范化程度日益提高,这些都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专业化提出了更高要求。所以,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专业领域纠纷审理工作的建议,也是人民法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努力方向之一。我院一直高度重视案件的专业化审判,在《2022年加强审判管理巩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工作方案》中,即明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的同时,加强繁案专业化审判。

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对法院系统尤其是基层法院法官有关易引发纠纷且专业性较强领域的知识普及和专业培训的建议。我院一直非常重视对基层法院法官的培训,并突出培训的专业性,每年均按计划组织全省法院参加最高法院和本院组织的各类培训班,着力提升司法能力。2019年-2021年,我院组织基层法院法官参加最高法院调训1653人次;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39期,培训法官57129人次。同时,各中、基层法院每年组织开展的法官春训、秋训,我院均选派审判专家、业务骨干进行授课。今年,我院计划举办审判业务类专题培训13期,内容包括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新修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解读以及房地产合同纠纷、破产纠纷等审判实务热点难点问题解析,目前,已开班培训法官3056人次。对于您建议中特别提到的工程建设领域,我院相关业务职能部门每年均通过专项研讨会、业务培训班、典型案例通报、结合案件办理进行微调研等形式开展疑难复杂案件的类型化、条线化指导,其中业务培训班还邀请土地估价、造价协会以及高校的专家、学者就专门知识进行授课。

关于您提出的研究引入“智库”专家,从专业角度对案件审理进行把关的建议。专业领域专家、学者的加入有助于提升特定类型案件审判的准确性、权威性和专业性,全省法院特别重视发挥咨询专家在专业化审判中的专业辅助和智力支撑作用,除在具体案件办理遇到专业性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等进行咨询外,还建立了多个专业审判“智库”。如在房地产审判方面,2014年,我院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建立了安徽省化解和处理房地产纠纷咨询专家库,共聘请工程师、造价师、学者23人作为工程造价咨询、房地产估价、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设计等方面的咨询专家;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2019年,我院聘请有高级环境资源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在专业领域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农艺师、学者23人组成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另外,在知识产权审判方面,合肥知识产权法庭在原有的专家证人、专家辅助人制度基础上,从全省科研院校、高新企业遴选出包含各专业领域的200名智库专家、50名技术调查官,组成专家库,支撑知识产权领域的技术调查、技术咨询、技术鉴定等需要,有效衔接专业领域案件的审判工作。

关于您提出的研究组成专业审判团队,从专业角度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工作的建议。近年来,全省法院专业化审判的实践在不断丰富和发展,首先,各级法院在审判机构上设置不同的业务庭室对不同类型的诉讼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如我院五个民事审判庭职责分工明确,分别审理特定类型的纠纷,并履行相应的对下监督、指导职能,不断积累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专业思维和专业化审判经验,如民三庭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民四庭审理涉房地产和建设工程纠纷等,实质上已实现该类纠纷的专业化审判。其次,各级法院根据需要设置不同专业的合议庭集中审理类型化案件。如着眼于涉未成年人、涉环境资源等具有特定社会意义的案件开展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专业化审判;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案件特点,将民间借贷、金融等具有同类特点和规律的案件交由专业的合议庭审理等。最后,在专业化审判的保障机制方面,各级法院根据深化完善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各项要求,不断建立、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及跨部门专业法官会议、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法律适用分歧解决等制度机制,推进法律适用统一。同时,根据不同案件类型的审理难度科学折算办案工作量,建立合理的法官考评办法保障专业化审判机制全面发挥效能。

我们也充分认识到,全省法院推进专业化审判工作存在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现象,有的中、基层法院对专业领域纠纷的审理工作亟需加强。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对法官尤其是基层法院法官的培训。我院将根据审判实践尤其是基层法院案件审理需要增强专业领域知识和审判业务培训,不断丰富培训形式和内容、拓展培训的覆盖度和深度,并突出培训考核、培训效果检验,切实提升法官对专业领域知识的掌握程度。

二是推动全省法院健全完善专业化审判机制。结合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基层法院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中级法院二审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指导中、基层法院对建设工程等繁案进行专门审理,并坚持以制定审判业务指引、发布参考性案例等方式加强对专业领域案件审理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日常指导、审级监督、案件评查、强制类案检索等工作机制作用,监督指导中、基层法院加强类型化案件的实质性审查,避免简单的类案参照,确保案件审理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三是不断强化专业化审判力量。推动并指导中、基层法院根据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引入专家“智库”,并不断加强和拓展“智库”建设,在案件审理中,依法、公正、客观地采纳专家意见,真正发挥咨询专家在特定类型案件审理中的重要智囊、参谋助手作用;在法院内部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活动,充分发挥专家型法官对各专业领域案件审理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法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法官轮岗交流中,兼顾复合型和专家型法官的培养,确保法官队伍适应审判工作需要。

再次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法院工作批评监督。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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