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3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设立望江县人民法院互联网(金融)法庭的建议》收悉。您提出,结合望江县数字经济发展现状和前景,进一步强化望江县互联网金融专业化审判工作,积极有效的服务于望江县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建议,设立望江县人民法院互联网(金融)法庭。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法院审判机构设置的关心。对您的建议,我院高度重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加强金融审判工作,为促进我省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依法妥善审理金融领域案件。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抓好经济犯罪、金融商事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着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强维护金融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二是加强金融审判组织建设。芜湖、淮北、滁州、蚌埠等市法院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分别成立了金融审判庭、金融巡回法庭和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站,推动专业审判机构建设,完善法院组织架构,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为做好金融审判提供组织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会同安庆中院,就案件数量、区域面积、人口数量、交通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有利于审判资源合理配置等,组织开展关于设立望江县人民法院互联网(金融)法庭事项的评估,充分论证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根据论证情况及时向省编制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机构设置事宜。
再次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法院工作批评监督!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