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613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法院系统便利律师执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目前我省律师在使用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过程中存在实习律师无法通过快速通道进入法院、刑事案件无法在线阅卷、民事案件阅卷系统不便利、12368热线回复不满意、无投诉建议通道、未经律师同意进行在线开庭、在线送达判决书未及时下载导致过期无效以及刑事案件线下阅卷不畅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确实不同程度存在。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及建议,我院高度重视,立案一庭会同司法鉴定处(网信办)等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会议专题讨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宝贵建议,总结经验、多措并举,做好以下工作:
一、有关律师服务平台方面的问题
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共同打造的,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一次核验全国通办理的线上平台,于2021年1月14日正式上线,共涉及35项服务内容。安徽高院于2021年4月13日组织全省法官的平台使用培训,并邀请安徽律协相关领导和律师参加,全省共有1千余多人参加培训。由于最高法院该平台设置中还没有刑事案件在线阅卷功能和实习律师“一码通”等功能,确实给相关工作带来了不便。近期我们已将此意见反馈给最高法院,建议上级法院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完善相关功能,以适应实习律师等需求。另外,安徽法院民事案件智能阅卷已于2021年12月上线,截止2022年5月初,全省法院受理阅卷申请8576件,其中已审核8292件。由于该系统启用时间短,目前确实存在一些技术层面问题,相关技术人员正在调试完善,力争年内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二、有关12368诉讼服务热线方面的问题
2021年以来,我省法院根据最高法院《人民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一号通办”工作规范》等要求,对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技术改造,目前已具备咨询、查询、联系、预约、转办、投诉建议等六大类事项功能。自2021年以来,受理案件查询326239件(其中律师查询14293件)、联系法官29140件、投诉建议3579条等,运行基本正常。您在提案中提到的无法查询案件进展问题,有多种因素,也可能是案件信息尚未录入系统,导致12368坐席员在系统上无法查询到案件信息。下一步我们将高度重视,一方面加强对接线人员的业务培训,一方面推动审判业务部门及时录入案件信息,不断满足来电查询需要。
三、有关满意度评价工作的问题
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满意度评价系统是最高法院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法治社会建议实施纲要(2020-2025)》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检验一站式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满意度评价系统,涵盖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律师服务平台、调解平台、送达平台、保全平台、委托鉴定平台、道交一体化平台、12368诉服热线等所有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以及诉讼服务大厅窗口线下评价系统,该系统已于今年2月底正式上线。您在提案中提到的“要建立健全律师诉讼权利救济机制。律师可以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律师服务平台对诉讼服务事项进行满意度评价,或者提出意见建议”等建议,已经在该系统中实现。目前,我省满意度评价系统运行良好;对少数差评,已严格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满意度评价工作办法》及时处理,并要求各地引以为戒,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其它相关问题
1.对于您在提案中提到的线下刑事阅卷不便的问题。我们将会督促下级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为律师提供依法的线下阅卷服务。2.对于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在线送达判决书未及时下载导致过期失效的问题。您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供电子邮箱等方式接收电子文书,这样有助于电子文书的长时间保存,避免因未及时下载导致文件过期。3.对于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强行在线开庭问题。根据《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的规定,人民法院开展在线诉讼,应当征得当事人同意,并告知适用在线诉讼的具体环节、主要形式、权利义务、法律后果和操作方法等。个别法院可能存在未经律师同意强行在线开庭的情况,对此我们会强化监督指导,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再次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法院工作批评监督。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