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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61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6日  点击数:239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0614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诉前调解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等重要指示要求,给人民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解纷方式,我省法院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一站式、低成本解决。2018年2月,最高法院建成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拓展线上调解纠纷渠道。全省法院积极应用,应用率已达100%。2021年,全省法院在线诉前调解纠纷393169件,同比增长34%;调解成功241315件,平均调解时长不到30天,诉前调解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同时,工作中我们也发现少数法院部分诉前调解案件存在着提案中所反映的久调不决、调而不解、调解员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影响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长效发展。为确保诉前调解工作规范、有序,我院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出台诉前调解工作规则。出台《安徽法院诉前调解工作规则》《安徽法院在线调解工作规则》,明确诉前调解原则、调解期限为30日等内容,坚持调解自愿原则,杜绝强制调解、以调代立等现象。制作统一格式的《委派调解告知书》,规范诉前调解的进入程序。二是全面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全省法院诉前调解案件全部导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并进行编号管理,充分利用平台的录音录像功能实现调解案件全程留痕、可视监管,坚决防止“久调不立”问题。三是加大诉前调解培训指导。组织全省法院特邀调解员参加线上线下系列培训,提高调解技能和水平。2021年组织开展全省法院视频和现场培训十余次,参训人数达8000多人次。编发业务指南一本通,通过工作流程图的方式,为特邀调解员提供直观明了且可操作性强的业务指引。省司法厅多次举办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集中开展调解业务技能培训年度累计不少于10天,集中学习实践累计不少于5天。四是开展诉前调解专项整治。开展诉前调解专项整治工作,围绕诉前调解久拖不决、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调解等问题,在充分调取、比对数据的基础上,列出待排查案件列表,逐一对照检查,立行立改。五是加强调解员队伍管理。规范特邀调解员的准入条件,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册,实行动态激励考核机制,并于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对优秀特邀调解员予以通报表扬,通过典型示范带动调解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总结推广“以奖代补”“以案定补”等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将调解经费纳入财政保障,提升调解队伍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激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六是强化与省司法厅的诉调对接机制。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律师调解适用司法确认程序的规定(试行)》《关于完善调解协议与支付令对接机制的规定(试行)》等系列文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诉前调解中的作用。截至2021年底,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化解人民法院委派的矛盾纠纷15409件。

下一步,我院将结合提案中的建议,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落实《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认真执行2022年1月1日施行的《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严格遵守在线调解适用范围、在线调解程序等规定,对诉前调解时限、延长时限的条件、调解不成转立案的时限等问题加以规范。二是强化诉前调解案件管理。严格按照最高法院要求,对人民法院委派诉前调解成功后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申请出具调解书的案件,分别编立“诉前调确”“诉前调书”文号,不再立“民特”“民初”案号,规范统一管理标准。三是加强特邀调解员队伍建设。与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等各诉调对接单位积极协商配合,共同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经验丰富、懂法律又懂信息化的高质量特邀调解员队伍,特别注重吸纳律师、退休后的法官、基层司法所的法律工作者加入。对特邀调解员进行动态管理,对于不能胜任调解工作的不再纳入特邀调解名册。另外,通过邀请法官为调解员培训授课、组织调解员旁听庭审等方式,多举措提升调解员业务技能。四是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通过自查+抽查、大数据比对+人工核查等方式,加强对诉前久调不解案件的监督管理;对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反映强制调解等问题逐一查证及时解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再次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法院工作批评监督。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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