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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7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0日  点击数:279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皖北基层法院基础设施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对基层基础建设和科技装备升级水平

省高院党组一直高度重视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着重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在今年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明确提出“着力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并从大力推进“两庭”建设、全面落实惠及基层的各项政策、切实关心关爱基层干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我们也积极协调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省直有关单位,着力建立和落实加强皖北地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相关举措。为进一步加大对皖北贫困地区基层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贫困县国家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皖政办〔201763号)精神,自2018年起至2020年,对利辛县、临泉县等20个皖北地区贫困县(市、区),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法院系统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取消县级配套资金,原由县级财政承担的配套资金改由省级全额予以保障。通过积极争取,“十三五”期间泗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阜阳市颍东区插花人民法庭等一批皖北地区基层法院“两庭”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项目,并将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配套资金的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着力落实“十三五”政法基础建设规划批复的项目资金,不断改善基层办案环境,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更好发挥人民法庭司法便民、司法为民的作用,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保驾护航。

近年来,安徽法院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减轻广大人民群众诉累,提高法官办案质效。2013年以来,全省法院累计投入资金2.8亿元,统一开展了40多个重要项目的开发建设和培训应用工作,完成了以互联互通为基本特征的法院信息化2.0版建设。根据《安徽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全省法院计划到2020年底建成具有安徽特色的法院信息化3.0版,其中包括:建成法院固定和移动网络相结合、全面支持广大干警和社会公众随时随地接入的网络法院;建成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全面覆盖全省法院和人民群众,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法院;建成三级法院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100%,大数据智能分析、裁判尺度智能比对、裁判文书智能辅助制作、法规和判例自动推送等应用覆盖率100%的智能法院

二、适量增加基层员额法官比例,充实执行队伍,提高执行人员自身素质,提高他们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现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凸显,法官脑力劳动量过大,过劳死亡率高,基层法官人身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法官流失严重,出现法官断层现象,导致案件质量不高

面对当前诉讼案件和申请执行案件大量增多,基层法院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由于法院编制是由中央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省高院立足自身,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分配下达全省法院法官员额时,按照“以案定员”的原则,向基层法院和办案一线倾斜,力争使基层法院员额随着案件量增长不断增加二是积极争取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支持,消化使用现有空编,招录补充干警,增加执行人员力量配置,确保政法专项编制专编专用;三是在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与省财政厅、省编办联合出台指导意见,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审判辅助服务的方式,增加审判辅助力量配置,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四是提高基层法院法官的待遇。根据司法改革要求,我省制定并出台了相关文件,切实落实完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提高基层法官的待遇,真正为基层法官安心工作、安心审判解除后顾之忧,为培养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打下坚实基础。五是注重加强职业保障,强化法官依法履职保护,认真落实抚恤优待政策。督查推动落实干警职级待遇,为干警争取相关职级,解决加班津贴等待遇,做到科学调配人员,强化职业保障。六是增加基层法官职业荣誉感。充分凝聚司法改革正能量,打造法院文化安徽品牌,省高院制定并出台了关爱干警相关制度,加强对干警人文关怀,健全心理服务和危机干预机制,提高干警身心健康水平。

三、提高基层法院个别领域工作的社会服务购买财政投入,如:法院网络管理维护和档案管理的外包工作

皖北地区人口多、底子薄,财力相对较弱,基层人民法院经费保障,首先由同级政府依法承担保障责任,确保法院办公办案和各项工作的发展需要。目前,中央和省级财政设立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对省以下政法机关给予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补助,重点对经济困难地区给予倾斜。2017年,省财政厅下达皖北“三市九县”(阜阳、宿州、亳州和濉溪县等九县)法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高于省内其他地区。同时,为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省高院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会同省财政厅、省编办出台了《关于政府向社会购买审判辅助服务的指导意见》,将全省法院各类技术与后勤保障服务和执法办案辅助服务纳入购买范围,全省法院也陆续对审判辅助劳务、信息网络维护、档案数字化扫描等项目实施了政府购买服务。

四、建立和完善法官考核评议制度,增加基层法院诉讼服务的后勤保障

为加强全省法院法官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广大法官积极性,提升工作质效,2016年省高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安徽法院司法改革过度期人员定岗定责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安徽省法院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试行)>的通知》,从岗位设定、法官岗位职责、审判辅助人员岗位职责、法官绩效考核、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等方面,对法官的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实行量化管理和考核,从制度层面对法官的考核评议进行规范。通过两年来的执行情况看,法官的考核评议制度在全省各级法院得到了较好落实,取得了预期的实际效果。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高诉讼服务中心服务质量,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好的诉讼服务体验,目前,省高院正在制定《全省法院文明诉讼服务中心标准规范》,从诉讼服务中心的基本布局、岗位职责、窗口要求、公开事项、办事流程、诉讼服务大厅保障设施、引导分流、诉讼服务建设、12368诉讼服务热线基本规范等方面制定细化措施,并在全省法院开展创建文明诉讼服务中心活动,推进全省法院诉讼服务工作整体转型升级。

 

 

201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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