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有力推进法制机构和智慧司法共同发展的提案》,现对其中第1项涉及我院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院正致力于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服务法官办案。为提高办案效率,我院于2017年12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了“安徽法院审判智能语音识别技术平台”,中标供应商为: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包含了“智能语音基础能力平台”、“语音与案件审理联动系统”、“道路交通案件处理平台”、“智慧语音助手”、“智能语音导航”等多个智能化语音服务。通过该项目建设,我省三级法院380个法庭实现了语音自动转写文字功能,有效降低了庭审过程中书记员的工作强度和复杂度,提高了庭审效率。我省法院还在按最高法院要求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智能语音技术将与电子卷宗、法律法规查询、类案推送等技术深入融合,为庭审、合议、阅卷、文书制作等审判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智能化服务。
二、我院已完成“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平台”建设,积极参加“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着力打通公、检、法、司的数据壁垒。1、我院于2015年底完成了与省检察院和司法厅之间的三方网络联通,开发了“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平台”,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实现了政法机关数据网上共享。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我省召开了“全国法院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推进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会议上高度肯定了我院的做法。2、我院受省委政法委委托牵头推进“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2018年1月,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认真学习借鉴,应用好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软件,构建适应实际需要的刑事司法新模式”。安徽省被中政委确定为首批推广应用试点省份之一,在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我院负责牵头开展具体建设工作,经过政法各机关的共同努力,“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于2018年5月21日开始试运行。目前,案件电子卷宗和相关数据信息可在公、检、法各分平台之间流转,司法分平台也已经完成需求调研、产品设计,进入研发阶段,我省政法机关之间的办案数据共享即将全面实现。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