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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鸠江区原区委书记茆斌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公开开庭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8日  点击数:659
      9月7日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芜湖市鸠江区原区委书记茆斌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全国人大代表张宏妹、省人大代表瞿顶娟、政协委员何庆瑞、被告人亲属及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茆斌在担任芜湖市弋江区副区长,鸠江区副区长、区长、区委副书记、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推进、资金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12万元;2014年,在芜湖市四褐山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资产损失1635574.29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茆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11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资产损失1635574.29元,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茆斌在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应予数罪并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可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茆斌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茆斌当庭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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