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至10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高宗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朱兆法一行,来到池州法院调研审判监督工作。
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用林,池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艳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陈旭,青阳县人大副主任李思文,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金本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余世斌等陪同调研。会议还邀请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负责人和律师代表参加座谈。
在池州中院和青阳法院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审判监督工作专题汇报,对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并就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特别是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对审判监督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提出了意见建议。其他与会人员分别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围绕审判监督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高宗祥就进一步做好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着力提高对审判监督工作的认识。审判监督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进一步提高对审判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审判监督工作,更好保障人权、维护公正、促进发展。
二要着力提升审判监督工作质效。要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审判监督理念,把依法纠错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信力。要坚持充分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结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压实合议庭责任,发挥院庭长监管作用,完善“四类案件”全过程识别监管机制,更加注重对审判活动的监管和案件质量的把关,推进审判监督工作重点由后端纠错向前端防错迈进。
三要着力加强审判监督协作配合。要牢固树立审判监督“一盘棋”意识,加强人大监督、执法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之间的衔接配合,既分别强化监督,又合力破解难题,形成相互支持、良性互动、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以整体合力推动审判监督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要着力强化审判监督工作保障。人民法院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切实加强审判监督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审判监督队伍政治素质和司法能力。深入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同审判监督工作深度融合,加强智慧数据平台建设和应用,优化节点监督、风险揭示、瑕疵预警等功能,进一步提升审判监督工作的智能化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