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午,市委政法委召开全市推进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军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全市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探索创新力度,不断丰富实践成果,推动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为开创平安合肥、法治合肥建设新局面,加快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晓东对全市法院提出工作要求,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珏主持会议。
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甄宣读了市中院选聘特邀调解员文件,会议向16位特邀调解员代表发放了聘书,全国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代表赵皖平以及市司法局、庐江县委政法委、蜀山区委政法委、高新区法院、瑶海区法院五家单位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马军指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是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是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的重要举措,是破解“案多人少”难题的现实需要,对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深刻领会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马军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好各自作用,在全市构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要完善基层矛盾化解、行业性专业性矛盾化解及诉调、检调、警调、律调、访调对接等平台建设,加强平台融合运用,努力将各平台打造成为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要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方法,强化党建引领、信息驱动和社会参与。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排查机制、分析研判机制,力争从源头最大限度减少矛盾纠纷发生。要以省会担当、省会榜样和省会作用,进一步提高合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标杆。
马军要求,全市各地要加强保障,落实责任,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落实落地。要把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作为平安合肥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职尽责、找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与部门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谋深思路、谋细举措、谋实办法。要进一步加强网格员、调解员、裁决员、仲裁员和复议人员等人才队伍及调解志愿者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批调解专家、调解能手、法律明白人。要进一步丰富宣传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成功典型案例,推动广大群众树立“有矛盾先调解”理念,引导广大群众优先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王晓东充分肯定了全市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成效,并对下一阶段工作开展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充分认清形势,牢牢抓住当前面临的难得发展机遇,清醒认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切实抓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二要找准工作定位,紧紧围绕人民法院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这一职能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导向,在提高政治站位、完善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作用上下功夫,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实现新发展。三要加强对接联系,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与相关行政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的协同配合,形成化解纠纷协同工作格局;以省会法院应有的担当提高工作标准,加强对下指导,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步调一致,形成团体作战效应,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孔向阳、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胡守祝、市政府副秘书长闫萍、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甄出席会议。省高院立案庭副庭长潘少华应邀参会。市直相关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团体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开发区分管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法院、合肥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立案庭庭长(诉调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