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5日下午,镜湖区法院副院长郑文斌一行就荆山地区房屋拆迁的补偿问题到镜湖区人民政府进行协调,副区长芦义召集区司法局、区检察院、区建投公司、区重点处、荆山街道等有关人员参与协调,镜湖区法院综合审判庭负责人及案件承办人列席协调会。
据悉,芜湖市镜湖区荆山四大厂三期地块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对该地块村民的宅基地进行征收。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呈报市、区相关部门审核未通过,被征收人未能在本次征收中获得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双方就补偿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减轻各方诉累、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镜湖区法院特组织本次协调会,就案件基本事实、庭审情况、庭后核实情况进行介绍,并要求各相关单位积极做好对原被征收人的安抚工作。
镜湖区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镜湖区政府不推诿、不回避矛盾、积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责令区建投公司、方村街道对该案件进行对接,就是否应当补偿、如何补偿提出方案。该案件的妥善协调,将直接影响当地被征收群众的切身利益,对行政机关今后就类似问题的处理提供了新的思路。
一直以来,镜湖区法院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力求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不断减少行政争议诉讼率,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接下来,该院还将继续加强此方面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