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9日上午,在镜湖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镜湖区人民法院代院长钱亚向大会报告法院五年工作情况。
报告指出,过去的五年,镜湖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推动镜湖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平安法治镜湖建设取得新成效。三是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塑造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保障新格局。四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新跨越。五是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2017年至2021年(2021年数据暂计至11月30日),共受理各类案件88161件,审、执结各类案件85999件,同比分别上升124.47%、121.65%。其中,2021年受理21603件,审、执结19441件,收、结案数比 2017 年翻一番。2021年法官人均收案数达527件,是全市法官人均收案数的两倍。连续六届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秦山成等一批先进个人。
对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及 2022 年重点工作部署,报告中指出,镜湖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推动镜湖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全面建设“四区一中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