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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法院代院长钱亚在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0日  点击数:220


2021年1229日上午,在镜湖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镜湖区人民法院代院长钱亚向大会报告法院五年工作情况。

报告指出,过去的五年,镜湖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推动镜湖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平安法治镜湖建设取得新成效。三是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塑造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保障新格局。四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新跨越。五是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2017年至2021年(2021年数据暂计至1130日),共受理各类案件88161件,审、执结各类案件85999件,同比分别上升124.47%121.65%。其中,2021年受理21603件,审、执结19441件,收、结案数比 2017 年翻一番。2021年法官人均收案数达527件,是全市法官人均收案数的两倍。连续六届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秦山成等一批先进个人。

对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及 2022 年重点工作部署,报告中指出,镜湖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推动镜湖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全面建设“四区一中心”,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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