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3日下午,在镜湖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镜湖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先道向大会作《镜湖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镜湖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服务大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执法办案迈上新台阶。二是建立执行长效机制,执行工作实现新突破。三是完善司法为民举措,“智慧法院”建设实现新提升。四是推进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审判执行获得新动力。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院,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0577件(含旧存503件),成为全市首家年收案突破20000件法院;结案20247件,结案率98.40%;收、结案分别比2018年上升30.24%和30.58%。2019年,镜湖区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刑事审判庭获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立案庭再次成功争创全国青年文明号;“乙肝歧视第一案”入选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十大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对2020年的工作部署,报告中指出,镜湖区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全区工作大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镜湖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事业走在全省中心城区前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镜湖区法院 张贝